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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审定会在京顺利举行
时间: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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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9日,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举行了国家标准审定会。此次审定会共有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中国钢铁协会、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北京正丰易科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清洁生产中心等单位的专家、领导及标准起草组的成员共25名代表参加。

会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欣丽副院长主持并宣布了审查组名单,审查组共由17名专家组成,组长由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席德立教授担任。国家发改委资环司环保产业处的余薇处长代表本标准任务的委托方做了致辞,她表示希望未来能够通过不断开展类似的工业清洁生产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工作的步伐。

审查会首先由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刘玫就制标背景、标准的起草过程、反馈意见的处理、标准主要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说明。之后,与会专家本着科学求实、积极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对该项标准的送审稿以及编制说明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

在逐章逐条的审议过程中,与会专家重点对《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中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编制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审议,并提出8条修改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

1.《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的制定将指导和规范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编制工作,有利于推动各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该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2.该项标准的送审稿符合标准的编写要求,结构严密,内容安排合理,送审材料齐全,起草程序完善,符合标准送审要求。

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起草组将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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