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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器具用水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会在京召开
时间: 2007.11.19    部门:资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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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用水器具用水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探讨和规划在我国实施用水器具用水效率标识制度,2007年9月21日,我院在北京召开了用水器具用水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孙晓康副主任、杨泽世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徐志强处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欣丽副院长、李爱仙所长,国家排灌和节水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先宏主任,国内外用水器具相关龙头企业的董事长或高层管理人员,中标认证中心,上海市质检院专家,共40多人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欣丽副院长主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孙晓康副主任、杨泽世处长,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徐志强处长针对我国资源节约标准化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节水标准化工作现状和展望、用水器具效率标准重要性等内容做了重要的讲话。

他们强调:《水嘴用水效率限值及其用水效率等级》和《坐便器系统用水效率限值及其用水效率等级》两项标准的研究,意在逐步建立用水器具用水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为我国用水器具相关节水制度提供统一、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指标。这两项国家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将对我国进一步激励行业节水技术进步,加快卫浴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节水产品市场,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主任还对2项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标准要站在国家层面,要超脱部门利益;标准的内容和指标要有适度的前瞻性,要适应我国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在标准研制过程中,研究人员时时刻刻要把促进资源节约,取得节水效益作为2项标准的出发点和主要的原则。

(二)标准要兼顾国家资源节约效益、企业经济效益及消费者切身利益;要满足相关方的需求,反映相关方的关切,要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要进行深入调研,保障标准的适用性。

(三)标准研制工作要发挥相关方特别是企业的技术、资源、信息优势,保障标准在市场中的适用性;起草组要与相关方做好充分沟通和协商工作,保障标准适时推出;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和广大企业大力支持标准的研究,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标准的出台多做建设性的贡献。

(四)用水效率标准研究要做好和相关产品标准的协调,要做好与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接口和配套。

会上,李爱仙所长就中国能源效率标准标识制度做了深入、全面的主题发言,并探讨了我国用水效率标准和标识的发展规划。我院金明红博士介绍了中国用水效率强制性标准的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标准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国家排灌和节水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朱双四高工介绍了国外用水效率标准的情况。

最后,与会企业代表围绕着用水效率标准研究思路和方法、内容框架、标识制度构架、起草组构成、时间安排以及项目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障碍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如何保证标准顺利出台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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