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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时间: 2008.10.10    部门: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   
关键词: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9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国标委综合[2008]125号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筹建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下属的2个分技术委员会,即食品抽样分技术委员会和感官分析分技术委员会(详见附件1)。
    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通用性标准化工作,包括提出食品抽样、感官分析、食品中禁用物质等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计划和建议,并构建标准体系;组织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及审查工作;开展有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意见收集,并检查标准的实施情况与效果;推荐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机构的对口业务;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与本委员会业务有关的其他工作等。
    为了尽快成立并更好的开展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抽样分技术委员会和感官分析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现向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认证机构等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委员人选要求
    1.本人自愿,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推荐,来自社会和民间的专家可由行业协会或相应的社会团体进行推荐;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一定外语水平;
    3.热心标准化工作并在本领域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4.任期内能够保证连续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与上述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单位分别推荐1名委员,并报送如下材料: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件4)纸制材料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委员登记表必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委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相关纸版材料请于2008年10月31日前寄至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三、秘书处承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云振宇、刘文 

    Email:yunzy@cnis.gov.cn   

    电话:010-58811645/55

    2.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抽样分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云振宇、刘文

    Email:yunzy@cnis.gov.cn  

    电话:010-58811645/55

    3.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感官分析分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刘文、史波林

    Email:shibl@cnis.gov.cn 

    电话:010-58811655/9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食品分析与抽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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