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068111-T-469),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已经形成《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标的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08年9月20日前反馈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蒋洁、崔华 电话:010-58811853、58811572
传真:010-58811549 Email:jiangjie@cecp.org.cn
cuih@cecp.org.cn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